类别:B
签发人:陈焕文
宝水函〔2026〕85号
张灵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河道治理模式破解防汛资金瓶颈的提案》(第33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宝鸡市水利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提案中指出的问题与建议贴合我市河道治理实际,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对我市破解防汛资金难题、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我局职能,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河湖安全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提质增效成为新时代水利工作的核心任务。渭河作为黄河最大支流,是宝鸡人民的母亲河,也是黄河流域上游生态保护与防洪安全的关键节点。守护好、治理好渭河,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严守防汛安全底线的关键举措,更是夯实区域高质量发展根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宝鸡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渭河及渭河支流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持续推进堤防加固、河道整治等重点工程,渭河干流宝鸡段水质稳步提升、防洪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形成“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格局,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现阶段河道治理主要依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压力较大,您提出的建议贴合当前工作实际,我们将充分吸纳,并在后续工作中逐项推进落实。
二、重点工作推进计划
我局将持续聚焦创新河道治理模式,破解防汛资金瓶颈,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对接省市规划,落实治理权责。我局将联合市渭河保护中心成立专项工作专班,主动对接省级渭河流域治理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更多市级治理空间。一方面聚焦渭河干流重点河段,系统排查淤积较重、行洪风险突出的区域,梳理形成治理需求清单和专项报告,主动参与省级采砂规划、年度清淤方案编制工作,力争将我市重点风险河段纳入省级清淤疏浚及可采区规划范围。另一方面严格对照省级管理规定,有序启动市域渭河支流清淤、采砂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治理范围、作业标准和管控边界,切实履行市级河道管护主体职责。
(二)创新治理模式,缓解财政压力。我局将坚持防洪安全优先、生态保护为本,依托省级新规政策,系统性探索河道治理新模式,有效破解财政资金瓶颈。一是规范项目统筹管理,在清淤疏浚项目方案编制阶段同步明确清淤范围、治理标准、施工工期及砂石资源产出、处置方案,实现清淤治理与资源规范利用一体化统筹。二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对标省级政策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我市河道清淤疏浚市场化实施细则,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清淤疏浚施工任务与合规砂石资源处置权合理捆绑,以砂石处置收益冲抵工程建设成本,有效压降财政投入压力。三是严守合规管控底线,始终坚持“防洪优先、生态优先、规范利用”原则,严格落实禁采期管理、作业规范、生态修复等刚性要求,规范砂石收益财政专户管理,收益专项用于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和行业监管,形成良性循环的治理机制。
(三)强化部门联动,从严闭环监管。为全面规范河道治理秩序、防范监管风险,我局将牵头构建多部门协同、全流程闭环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采砂清淤许可审批制度,所有清淤、采砂项目一律按许可范围、标准、时限规范施工,坚决杜绝违规作业、超范围作业。全面推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落实砂石采运单溯源管理。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与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规清淤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河道治理环境。
(四)市级试点先行,实现多方共赢。我局将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探索、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立足全市河道治理实际,优先选取淤积问题突出、管护基础完善的渭河支流开展市级试点治理。通过实施系统性河道清淤工程,有效拓宽行洪断面、提升河道泄洪防洪能力。同步规范处置利用疏浚砂石资源,推动传统单一财政投入模式向“以砂治河”的可持续模式转变,切实降低工程财政投入压力。同时,将砂石处置收益专项用于河道常态化清淤、岸线生态修复、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健全良性循环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提升防洪能力、规范资源利用、减轻财政负担、改善生态环境的多元治理成效。
(五)夯实管护基础,提升治理水平。我局将全面推进河道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方面,加强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建立河道淤积台账,精准掌握河道运行态势,推动清淤疏浚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判、科学施策转变。同时,持续健全清淤治理、砂石管理、日常管护等配套制度,构建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河湖管护体系,不断夯实长效治理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建议为契机,全面吸纳并落实提案建议,聚焦创新河道治理模式、破解防汛资金瓶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持续优化创新河道治理模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筑牢全市河湖防洪安全屏障,也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高彩智 电话:0917-32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