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陈焕文
宝水函〔2026〕80号
李文代表:
您在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渭河河堤路纳入城市路网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65号)收悉。感谢您长期扎根渭河管护一线,关注河堤路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市水利事业和城市治理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渭河河堤路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渭河宝鸡段河堤路是渭河综合治理配套堤防道路,兼具防洪抢险、生态通勤、便民出行等功能,是我市渭河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该路段自建成以来,在便利群众出行、串联沿线产业、提升生态景观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河堤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其通行功能日益凸显,已事实上成为连接我市东西方向的重要交通动脉。
由于部分堤防工程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未验收、未移交工程不具备市政路网入网、交通归口执法的法定条件,导致权属不明、管护标准不清、执法主体无法法定固化,进而造成管护经费无专项保障、设施维修滞后、部门职责交叉、交通管理缺位等一系列问题,与您在建议中反映的情况高度契合。
二、堤顶道路纳入城市路网规划措施
河堤路作为堤防工程的附属设施,其首要功能为防汛抢险通道,在规划定性上隶属于水利工程管理范畴,这与单纯的城市市政道路在建设标准、承载要求及管护规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短期内完全按照城市道路标准纳入路网规划确有一定客观制约。但您提出的“将渭河河堤路正式纳入城市路网规划”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将结合堤防工程部分段落未验收移交的实际情况,分步推进、分类施策:
(一)全面加快验收移交。督促各县区加快堤防工程收尾整改、资料整编,尽快完成竣工验收、质量备案和资产移交,补齐市政入网法定前置条件。
(二)分类推进梯次入网。待条件成熟后,联合交通等部门逐段研判河堤路入网可行性,对符合市政道路标准的路段优先启动入网申报,尽早纳入城市道路统一规划管理。
(三)加快优化规划标准。对于标准暂不匹配的路段,专题会商优化规划适配方案,并争取在国土空间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中,明确河堤路“防洪为主、通勤为辅”的双重法定功能,从规划层面解决统筹管理缺位问题。
三、设施维修养护及交通管控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路灯、标识等设施失修损坏问题,我局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河堤路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重点核查路面破损、护栏缺失、路灯故障、标识不清、路口警示不足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优先对城区段、村镇出入口、临水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实施设施修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点位,先行设置临时警示标志,确保过渡期通行安全。
(二)积极争取维修养护资金。积极争取将养护经费纳入年度水利养护固定预算,加强路灯、标识、绿化等附属设施及路面日常养护;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移交属地市政部门管理的方式,落实专项资金保障。
(三)配合支持强化交通管控。建立水利巡堤与交警执法联动机制,配合交管部门将渭河河堤路重点路段纳入常态化交通执法范畴,并协调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设施条件,支持交警部门在事故高发路段增设监控设备、测速装置,逐步提升河堤路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法严查超速、违停等违法行为。
河堤路路网纳入及共管共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规划、建设、验收、移交、执法等多个环节,整体推进周期较长、协调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任务,细化节点、压实责任、常态调度,逐项落实各项提升举措,全力补齐河堤路安全管理短板,切实把渭河河堤路建设成为一条安全之路、便民之路、景观之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渭河管护及城市交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水利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王番 电话:0917-326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