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陈焕文
宝水函〔2026〕90号
市农工党:
贵党组织提出的《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美丽宝鸡”建设的提案》(第87号)收悉。衷心感谢贵党长期以来对我市水利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提案紧扣美丽宝鸡建设大局,聚焦秦岭、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水资源集约利用、河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建议精准务实、指导性强。结合水利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面深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秦岭水源涵养、渭河流域治理、水资源管控和水生态修复,持续夯实流域水生态安全根基,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水利支撑美丽宝鸡建设能力稳步增强。
一、严守流域红线,扎实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坚决扛起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非法采砂整治和河道乱象治理,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规范河湖水域岸线管理。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0平方公里,稳步推进秦岭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持续提升,河湖生态基底更加稳固。
二、坚持节水优先,推进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刚性管控,严守全市8.56亿立方米用水总量红线。持续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扩大非常规水资源回用规模。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扎实开展违规取水、高耗水行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持续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5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较上年减少8%,水资源精细化、规范化管控水平显著提升。
三、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持续提升河湖治理质效
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实现全市河湖管护全覆盖。2025年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护河5.1万余次,市级总河湖长靠前督导,有效解决河湖治理难点堵点问题20余个。全面推行专职巡河员制度,织密基层管护网格。扎实推进幸福河湖示范创建,汤峪河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有序推进,多条重点河流纳入省级幸福河湖名录,河湖生态品质持续提升。
四、系统修复水生态,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依托河湖生态治理工程,科学修复河道岸线、生态缓冲带及浅滩深潭水系结构,畅通河湖水体连通,持续优化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严格落实禁渔管控要求,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持续完善水生态管护台账,稳步恢复河湖自然生态风貌,维护流域生物多样性。
贵党提案提出的各项建议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对我市下一步水生态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全面吸纳、逐项落实,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提升水生态治理保护水平。
一、健全闭环管护机制,守牢流域生态安全底线
持续优化秦岭水系常态化管护体系,建立“月度巡查、季度督查、年度复盘”闭环管理模式,从严管控涉河开发行为,强化涉河项目全过程监管。持续扩大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覆盖面,深入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质净化能力。精准开展水库生态调度,保障干支流水生态流量稳定达标。健全多部门协同监测和联动治理机制,实现流域水生态动态管控、系统治理。
二、刚性落实四水四定,持续提升节水控水能力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细化落实区域水量配置指标,逐级分解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任务。严格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审查,从严严控高耗水项目准入。持续拓展再生水利用场景,扩大生态补水、河道补给、绿化回用规模。加快推进水资源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加密地下水和取水在线监测点位,实现用水全过程智能监控、动态预警和闭环治理。
三、深化河湖常态治理,构建全域管护格局
健全四级河湖长体系,明确河湖长重点巡护任务,聚焦秦岭支流、饮用水水源地、渭河滩区、水生生物核心栖息地开展靶向巡查,将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壮大民间河长、护水志愿者队伍,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常态化开展“亮剑护河”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行问题台账管理、销号整改。加快推进河道视频监控布设,深化人防技防融合,实现河湖全域智能化管护。
四、强化水生态系统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持续优化生态化河道治理模式,保留河道自然弯曲、深浅错落形态,避免过度渠化硬化,畅通鱼类洄游通道,持续改善水生动植物栖息条件。持续加大全域禁渔禁捕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破坏水生态资源行为,持续巩固河湖生态修复成效。
五、完善协同长效机制,凝聚系统治理合力
建立水利、生态环境、秦岭保护、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统筹项目实施、联合执法、监测共享,提升流域一体化治理效能。积极争取中省水土保持、黄河治理、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资金,依托用水权改革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管护和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水生态保护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爱水、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贵党组织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宝鸡市水利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陈婧,电话:0917-32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