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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6-09-09 11:42:28
来源: 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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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签发人:陈焕文

宝水函〔2026〕81号

市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渭河流域宝鸡段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第58号)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渭河流域宝鸡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客观梳理了我市渭河治理取得的成效,精准指出当前支流治理、民主监督、公众参与等方面存在短板,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纳,结合工作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水利、河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严格遵循“四水四定”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渭河生态保护治理为主线,统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一体推进。同时,正如提案指出,我市仍然存在支流治理短板突出、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公众参与深度不足等问题,需要在后续工作中持续攻坚破解。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强化水资源监管,补齐管理短板

一是积极配合政协组建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围绕企业取水许可、再生水利用等重点工作,配合开展台账查阅、现场核查,对发现的违法取水、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挂牌督办,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处置。

二是加快编制《宝鸡市渭河支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细化金陵河、千河等主要支流生态流量控制指标,完善水量调度措施,健全生态流量监测体系,探索建立支流生态流量预警机制。

三是推动《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推进取水户智能计量设施安装联网,实现取水在线监控。健全再生水利用数据审核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再生水量审计,保障水资源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聚焦支流治理薄弱环节,提升生态质量

一是在全市渭河左岸主要支流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重点加强金陵河、千河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退耕还林、坡改梯、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从源头减少泥沙入河。

二是优化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方案,科学配置水生植物,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建立工程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主体,确保景观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严格落实前期论证、过程监督,严格验收,保障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成效。

(三)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效能

一是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监督模式。依托政务平台开设渭河生态监督专栏,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线下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河核查,巡查工作定期定人定岗,巡查发现案件实行通报。

二是闭环推进问题整改。对于巡河核查案件采取“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复查、销号”全流程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压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持续督办,确保问题销号到位。三是尝试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协同,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享监管信息。联合组织“护河行动”,对支流治理项目开展联合督查,凝聚监管合力。

(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保护合力

一是依托政务APP搭建渭河生态保护专栏,设置意见征集、投诉举报功能。二是培育“渭河卫士”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巡河护河、河道垃圾清理活动。举办渭河生态摄影展、生态知识竞赛等科普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推进渭河生态公园、金陵河沿线生态文化长廊建设,展示流域生态变迁和保护成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流域保护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以本提案办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夯实渭河流域宝鸡段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紧盯支流生态治理、水资源管控、监督体系建设、社会公众参与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各方责任,持续巩固渭河治理成效,推动渭河流域宝鸡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渭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支持。


宝鸡市水利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李宁  电话:0917-326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