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投发〔2026〕70号
关于龙山河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龙山河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宝住建投资字〔2026〕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龙山河东路道路工程,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山河东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宝鸡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宝鸡市渭滨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南起宝光路、北至滨河大道,全长265米,红线宽16m,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车行道、人行道及照明等配套设施,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 30km/h。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91.5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
六、建设期限:6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报我局审批。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