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投发〔2026〕93号
关于国网宝鸡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营销计量检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报来的《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关于申请2026年第一批营销计量检测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网宝供营销〔2026〕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满足宝鸡地区发展用电需求,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国网宝鸡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营销计量检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宝鸡市各区县。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购置计量仓储设备1套,购置移动背夹200台,购置10千伏组合互感器166台,购置低压电流互感器3700只,购置高压分体式互感器198组,购置单相、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各1台和控制计算机2台,购置导轨表223 只,购置单相无线甜扣式计量综合诊断设备119台、三相无线钳扣式计量综合诊断设备77台,购置中压载波通信单元装置80台,购置ECU型台区智能融合终端 400只,购置主动防御型计量控制一体化装置60套、费控断路器60台。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26.95万元,项目资金由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自筹,宝鸡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
六、本项目主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设备和材料。项目在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变更申请。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