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投发〔2026〕137号
关于宝鸡渭河高新段生态公园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宝鸡渭河高新段生态公园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宝高新经字〔2026〕3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宝鸡渭河高新段生态公园再生水利用工程,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鸡渭河高新段生态公园再生水利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址:宝鸡渭河高新段生态公园(高新零路-高新十四路)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再生水管道长度9463m,其中景观绿地灌溉系统新建DN300主管道长度3164m,De110-De160PE配水支管道长度5400m,设置P33型快速取水阀153个,取水阀间距50-60m左右,配套排气阀井5座、阀门井14座、水表井2座;滩区坑塘过水管道铺设DN300球墨铸铁补水管、过水管、退水管道总长度899m,配置阀门井8座,水表井2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852.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周期5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前期有关手续,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报我局审批。该项目涉及渭河生态管控区,在未取得涉河许可前,不得开工建设。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