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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2021年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6 14:17:59
来源: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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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根据《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则(试行)》(宝医保发〔2019〕106号),经陈仓区医保经办中心初审,市医保经办中心组织评估,拟将陈仓区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结算范围,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陈仓区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陈仓区水莲路,是一所民营综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40张,职工20人,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

公示电话:0917-3901908   0917-3901861

公示邮箱:xyglk3901908@163.com

受理科室: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协议管理科

受理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306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3:00-17:30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