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宝鸡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以送达材料时间为准)。
二、服务内容
获得宝鸡市12345热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在宝鸡市数据局的统筹、指导与监督下,建立安全可信的运营环境,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运营活动,并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与合规性负责任。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数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编制、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开发和经营等。
(二)运营机制。运营机构全面负责12345热线数据(已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产品的开发经营,负责建立但不限于责任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与相关方的合作及退出机制,协助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申请流程、供需对接和异议处理机制等。
(三)安全机制。授权运营全过程需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责任明确的安全保障制度、可靠的安全保障防护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要求,协助编制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等。
(四)应用场景。按要求打造若干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应用场景,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
(五)有偿使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及分配方式,协助制定计费标准和收费方案等。
(六)补充事项。及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及上述未尽事项。
三、服务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四、申报资质
申报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应满足以下资质:
(一)经营状况良好,在宝鸡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法人单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
(二)满足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场地和工作条件;
(三)具备数据管理能力和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必要的资质、技术服务和团队;
(四)近五年未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熟知并掌握国家、省、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等,具有丰富的数据应用开发经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填写《宝鸡市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宝鸡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以上承诺书和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市数据局。
(二)综合评选。市数据局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公共数据资源运营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选,按规定流程确定运营机构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自然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本次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3家,少于3家视为遴选失败,市数据局将延长公告时间。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宝鸡市数据局联系。
(联系人:潘成龙 3263965)